活動訊息-辦理本(110)年度本府各單位暨所屬機關獎勵廉能楷模選拔
主旨:為辦理本(110)年度本府各單位暨所屬機關獎勵廉能楷模
選拔,請依「苗栗縣政府暨所屬機關獎勵廉能楷模實施要
點」(附件一),提報薦舉名單(附件二),於110年8月6日
前送本府政風處彙辦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「苗栗縣政府暨所屬機關獎勵廉能楷模實施要點」辦
理。
二、受薦人員之資格,須連續任職滿一年(109年7月至110年6
月),並符合上開實施要點所列之獎勵標準者參與選拔。
三、本次遴選作業,將由評選委員會自各單位推薦之候選人員
名單中,擇優評定10名廉能楷模當選人,接受頒獎表揚頒
發【當選人獎座(牌)1座及禮券或等值禮品800元】,並由
本府政風處簽報記功乙次,以資鼓勵。
相關檔案
(110)年度本府各單位暨所屬機關獎勵廉能楷模.odt
(110)年度本府各單位暨所屬機關獎勵廉能楷模實施要點.pdf
發布時間: |
2021-07-14 10:30:29 |
發布單位: |
新開國小人事室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