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務行政-轉知人事處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相關差假處理 110.1.25修正 請參考
主旨: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相關差假處理,請依本(110)年1
月25日修正之「防疫,假怎麼請」辦理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居家隔離、居家檢疫請防疫隔離假者,差勤系統請選公
假,事由請填報防疫隔離假之接觸病例或防疫隔離假之國
外旅遊史或防疫隔離假之照顧受隔離、檢疫家屬。
二、有相關醫院接觸史者,仍列為「自主健康管理」,請以
「居家辦公」為優先處理方式,如有請假需求,除因公經
評估無法以居家辦公方式處理業務者外,仍須請自己的休
假、事假或加班補休。
相關檔案
1100125修正防疫假怎麼請.ods
發布時間: |
2021-01-29 13:43:13 |
發布單位: |
新開國小教導處 |